公署推行的「查閱公署資料程序」已於5月20日開始運作。公眾可透過填寫「查閱公署資料申請表格」,或以電郵、書面方式向公署提出申請查閱資料。詳情可參閱「查閱公署資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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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於3個月內完成調查或查訊後結案
複雜個案於6個月內完成調查或查訊後結案
已完成的主動調查行動
8
已處理涉及跨部門及機構協作的個案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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