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员的话

赵慧贤
申诉专员
欢迎浏览申诉专员公署网站。
申诉专员公署是独立法定机构,对有关行政失当的投诉展开独立、客观及公正的调查,以及主动审研涉及重大公众利益或广受市民关注的课题,旨在提升公共行政的水平。
我们不偏不倚、无畏无私。在调查过程中,我们竭力查明事实、仔细分析,然后作出以证据为基础的结论,并在有需要时提出改善建议。
这个网站可让公众便捷地取得公署的资讯和服务。我希望网站对你有用。你亦可透过公署的Facebook和Instagram专页及YouTube频道,与我们保持联系,更深入地了解我们的工作。
我们珍视你的宝贵支持,并会致力不断提升服务质素。
申诉专员
赵慧贤
理想和使命
理想
确保香港的公共行政公平和有效率,兼且问责开明,服务优良。
使命
透过独立、客观及公正的调查,处理及解决因公营机构行政失当而引起的不满和问题,以及提高公共行政的质素和水平,并促进行政公平。
信念
- 以公正客观的态度进行调查
- 勇于承担责任,为市民和在公署职权管辖范围内的机构提供便捷的服务
- 对市民和机构尊重有礼
- 维持专业水平,切实履行公署各项职能
角色及权力
申诉专员公署根据香港法例第397章《申诉专员条例》(「《条例》」)于1989年成立,是独立的法定机构,专责监察香港的公共行政。
调查由受屈人士提出,有关《条例》附表1第1部所列的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涉嫌行政失当的投诉
调查关于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包括《条例》附表1第2部所列的机构)涉嫌违反《公开资料守则》的投诉
就怀疑涉及行政失当并关乎行政体制上的流弊或重大公众利益的事情展开主动调查
调查
进行查讯、获取资料及文件、传召证人,以及视察被投诉机构的处所
作出结论及建议
对投诉下结论,并提出建议
报告
向所涉机构的首长报告调查结果;如有需要,亦可向行政长官提交报告
申诉专员、公署所有职员及顾问,均须遵守《条例》中的保密条文,不得披露任何有关投诉及调查的资料,否则可判处罚款及监禁。我们可基于公众利益,在不披露所涉人士身份的情况下就任何调查发表报告。
大事纪要


历任行政事务申诉专员/申诉专员
申诉专员条例
香港法例第397章 《申诉专员条例》
组织架构
公署组织架构主要包括下列三大类职员:
首长级人员 — 负责制定方针政策,确保我们能履行《条例》所订明的使命及法定职能。
调查人员 — 负责贯彻落实我们的使命及职能,他们隶属不同的处理投诉及调查组别,每组均由一名总调查主任带领。
行政及支援人员 — 专责为管理层及后勤部门提供行政支援,使我们能够有效率地运作,范围包括:总务及财务、人力资源管理、对外事务、资讯科技及编译事务。
此外,我们的专家顾问团队由申诉专员委任,就会计、建筑、工程及测量、法律、医务及护理,以及社会工作及更生事务等范畴向我们提供意见,为提升公共行政水平作出贡献。
服务承诺
查询
答复书面查询
95% 5个工作天內
99% 10个工作天內
新投诉
认收投诉个案
5个工作天內 99%
受公署职权范围所限,
经初步评审后终结投诉个案
10个工作天內 90%
15个工作天內 99%
完成投诉个案
3个月內 80%
6个月內 99%
重新评审及覆检投诉
完成覆检投诉个案
3个月内 70%
6个月内 90%
完成重新评审个案
1个月內 95%
影响履行服务承诺的因素
本署处理投诉个案的进度,有赖于投诉人及被投诉机构通力合作,向本署提供准确和齐全的资料。处理个案所需的时间往往也视乎个案的复杂性,以及当时接到的投诉数量等因素影响。一般而言,本署在收齐投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资料和邮递地址、足以构成表面证据的资料、确认明白投诉须知的回条,以及(若投诉人是法人团体)委任代表向本署提出投诉的授权书当日,才正式开始计算处理投诉个案的时间。至于重新评审及覆检投诉,处理个案的时间由投诉人提交要求重新评审或覆检的理据及/或补充资料当日,才开始计算。
公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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