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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诉表格
请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来完成此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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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诉须知
2
申诉详情
3
申诉人资料
4
预览
为确保个人资料安全,切勿使用公共电脑,以及透过不明或可疑的网络填写及提交表格。
请尽快完成填写及提交表格,避免荧幕闲置过久,引致资料流失。
申诉须知
根据《申诉专员条例》,申诉专员或其人员在履行法定职能时,任何人士若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或误导申诉专员或其人员,即属犯罪,可处第3级罚款及监禁六个月。
《申诉专员条例》订明,假如申诉是由匿名者提出,或申诉人无从识别或下落不明,则申诉专员不得对申诉展开或继续调查。为确定申诉人并非无从识别或下落不明,公署要求申诉人提供其姓名(按身份证明文件上的记录),以及提交其香港身份证或护照内附有相片页的副本(或法人团体注册证明书或登记证副本);申诉人若不提交副本,可亲临公署出示身份证明文件的正本。假如申诉人没有遵循上述要求,申诉专员将无法进一步处理其申诉。
申诉人同意:
(1) 公署人员与申诉人联络,探讨先以「调解方式」处理合适的个案,以求迅速有效地解决问题,达致双赢;
(2) 为处理这宗申诉,公署可复制本表格及申诉人提交的任何其他资料(包括其个人资料),转交任何有关人士或机构(请注意下面第4项);以及
(3) 任何有关人士或机构可向公署提供申诉人的个人及其他相关资料,以便申诉专员处理这宗申诉。
申诉专员如认为有需要,或由于被申诉机构提出要求,申诉人或须另签一份同意书。
尽管有上述第3(2)项的条款,一般而言,除因处理申诉需要,公署不会披露申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号码。此外,申诉人可在填写本表格时,清楚表明不同意公署向有关人士或机构披露其某些个人资料或申诉资料。然而,在此情况下,申诉专员可能难以全面地处理这宗申诉,甚或无法处理。
提交予公署的所有个人及其他资料,只会用作与申诉专员履行法定职能直接有关的用途。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申诉人有权要求查阅和改正其个人资料。有关要求可向公署总行政主任提出(地址:香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30楼香港申诉专员公署),同时请注明申诉个案编号(如有的话)。公署可就提供有关资料收取费用。详情请参阅
私隐政策声明
。
本表格正本及申诉人提交的资料会由公署根据档案管理政策全权处置,一般而言不会交回申诉人。申诉人不应提交任何资料的正本。
申诉专员可根据《申诉专员条例》调查政府部门及指定的法定机构的行政失当行为,但条例亦订明对申诉专员权力的若干限制。详情请参阅公署网页。
申诉专员如认为适当,会要求被申诉机构同步回覆申诉人及公署。在此情况下,申诉专员会审研有关机构的回覆,以及申诉人对回覆的意见和任何其他相关资料和证据,然后才对这宗申诉作出结论。
公署就这宗申诉完成调解、查讯或调查后,会书面通知申诉人所得结果,并将覆函同时抄送所有被申诉机构。
公署制订了
申诉人约章
,列明公署的承诺与申诉人的责任。
申诉须知
*
我/我们为申诉人,明白上述申诉须知的内容,并同意公署人员与我/我们联络探讨先以「调解方式」处理合适的个案。
*
下一步
*
必须填写
你要申诉哪个部门/机构?
*
我们不能跟进有关《申诉专员条例》附表1所列以外的机构的申诉。请参阅
监管的部门及机构
。
政府部门
公营机构
政府部门
*
请选择部门
渔农自然护理署
司法机构政务长辖下所有法院与审裁处的登记处及行政办事处
建筑署
审计署
医疗辅助队(政府部门)
屋宇署
政府统计处
政务司司长办公室
政务司司长私人办公室
民众安全服务处(政府部门)
民航处
土木工程拓展署
公务员事务局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
公司注册处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
惩教署
文化体育及旅游局
香港海关
卫生署
律政司
发展局
渠务署
教育局
机电工程署
环境及生态局
环境保护署
财政司司长办公室
财政司司长私人办公室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
消防处
食物环境卫生署
行政长官办公室总务室
政府飞行服务队
政府化验所
政府物流服务署
政府产业署
医务卫生局
路政署
民政事务总署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
香港辅助警察队
香港天文台
香港警务处
房屋局
房屋署
入境事务处
政府新闻处
税务局
创新科技及工业局
知识产权署
投资推广署
公务及司法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咨询委员会联合秘书处
劳工及福利局
劳工处
土地注册处
地政总署
法律援助署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海事处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破产管理署
规划署
邮政署
香港电台
差饷物业估价署
选举事务处
公务员叙用委员会秘书处
律政司司长办公室
保安局
社会福利署
工业贸易署
运输及物流局
运输署
库务署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秘书处
水务署
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
公营机构
*
请选择机构
会计及财务汇报局
机场管理局
医疗辅助队(非政府部门)
民众安全服务队(非政府部门)
竞争事务委员会
消费者委员会
雇员再培训局
平等机会委员会
地产代理监管局
香港艺术发展局
香港房屋委员会
香港房屋协会
香港金融管理局
香港体育学院有限公司
医院管理局
廉政公署
保险业监管局
九广铁路公司
立法会秘书处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
旅游业监管局
市区重建局
职业训练局
西九文化区管理局
注︰你可选取不多于3个政府部门及/或公营机构。如需加入其他机构,请于下方申诉事情中注明。
事情是否受《申诉专员条例》调查所限?
《申诉专员条例》订明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对申诉不予跟进或不得展开调查,例如︰你对申诉事情已知悉超过24个月、申诉并非由事涉人士或适当代表提出等。详情请参阅
调查申诉的限制
。
你要申诉什么事情?
*
请详述你的指称及其他重要资料,例如事发日期、时间、地点、事情经过、相关人员(如有的话),以及事件对你的影响。请参阅
监管范畴及权责
。
(一般而言,我们会向任何有关人士或机构提供申诉人提交的资料复本,以便处理申诉。如你不欲向有关人士或机构透露某些个人资料或申诉资料,请清楚表明你的要求(见申诉须知第3至4项)。)
附加相关文件
请夹附相关文件(如有的话)以支持上述的申诉事项,例如相片、与有关机构来往信件的副本等。
(请以PDF、JPG、JPEG、PNG、WORD、MP3、MP4或WMV格式上传不多于3个档案,每个档案不可大于3MB。)
点击或拖曳文件,
选择要上传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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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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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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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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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身份证或护照副本
*
请提供你的香港身份证或护照内附有相片页的副本
*
(请以PDF、JPG、JPEG、PNG或WORD格式上传不多于1个档案,档案不可大于3MB。)
点击或拖曳文件,
选择要上传的文件
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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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注册证明书/登记证编号
*
授权代表姓名
称谓
*
称谓
先生
女士
不提供
姓氏
*
名字
*
机构注册证明书副本
*
请提供盖有机构印章及由机构董事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书,以及机构注册证明书或登记证副本。
(请以PDF、JPEG、PNG或WORD格式上传最多1个以3MB为上限的档案。)
点击或拖曳文件,
选择要上传的文件
电邮地址
*
电邮
确认邮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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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书面信息的方式
*
请选择以下其中一项方式,以便公署与你书面通讯。
电邮
邮寄
邮递地址
*
声明
*
本人特此声明在此网上申诉表格所提供的资料均属真实、完备和准确。
声明
*
本人亦特此声明授权申诉专员使用本人的个人资料,详情列明在此表格的申诉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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