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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专员公署公布就运输署有关驾驶考试安排的主动调查行动报告及申诉专员工作方向

2024年9月5日

申诉专员陈积志今日(9月5日)宣布完成运输署有关驾驶考试的安排的主动调查行动,并向运输署提出12项主要改善建议。

 

有关新闻发布会直播片段,欢迎浏览公署YouTube重温。

 

近年,市民对驾驶考试的需求不断增加,驾驶考试的平均轮候时间极长。在新冠疫情最严峻期间,运输署曾六度暂停笔试及路试,积压大量考试申请个案。2022年11月,私家车及轻型货车路试的轮候时间更一度长达340多日。

 

另一方面,公署调查发现,近年运输署处理路试的上诉个案数目持续上升,由2017年的192宗,增加一倍至2023年的380宗,反映市民对运输署路试安排的不满有所增加。

 

公署留意到,为了清理积压的个案,运输署在疫情后已增聘考牌主任,及利用科技等措施,增加路试数目。现时私家车及轻型货车路试的轮候时间已经缩短至200多日。

 

公署认同运输署有作出努力,但驾驶考试的安排仍有不少改善空间。

 

陈积志表示︰「除了更积极研究人手调配及开辟新考场以进一步增加考试数目,运输署亦应检视及优化考牌主任的报到值勤安排。调查前,所有考牌主任须在每个工作天先到达九龙何文田办事处进行抽签以决定其负责的考场,其后才前往全港不同驾驶考试中心执行职务。公署乐见运输署因应公署的调查,自今年六月中起在其中四个考试中心试行直接报到安排。公署建议运输署为试行安排进行检讨。若试行反应正面,应积极硏究在可行情况下扩展相关安排至其他考试中心。据估计若全面实行直接报到安排,每年可额外增加约5,500次非商用车辆的路试,即每年有多5,500申请人受惠。而公署认为这个建议只是改变考牌主任的报到安排,无须增加人手、工时或考场,实在值得推行。」

 

「此外,随着安装车辆摄录装置的做法日益普及,加上科技发展迅速,于应试车辆安装行车记录器或摄录机是大势所趋,亦有一定实际好处。公署认为,运输署必须认真检讨现时禁止路试进行摄录的规定。公署认同保障个人私隐非常重要,若运输署检视后认为可以实行摄录路试,在引入为路试而设的摄录系统或记录装置的过程中,应一并研究保障个人私隐的措施。署方亦应就相关安排与持份者持续沟通。我了解运输署正就此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技术要求、私隐问题及法律责任等,公署认同这是一个良好的方向。」

 

公署向运输署提出的改善建议包括:

 

  • 更积极研究透过灵活调配人力资源,例如考虑安排考牌主任在周末额外工作,以进一步增加驾驶考试数目;

 

  • 积极研究增加考试场地,例如在远离市中心及住宅区的合适地段,设立更多及分布更广的驾驶考试中心,以进一步增加驾驶考试数目;

 

  • 着力检视四个试行直接报到安排的考试中心的经验;

 

  • 若上述试行安排反应正面,应积极研究在可行情况下扩展相关安排至其他考试中心;

 

  • 检视并认真考虑恢复为非商用车辆路试订定服务承诺,包括轮候日数的达标率;

 

  • 尽快为考牌主任于路试期间实时撰写备注的工作制订指引;

 

  • 检讨现行禁止路试进行摄录的规定;

 

  • 若检视后认为可以实行摄录路试,在引入为路试而设的摄录系统或记录装置的过程中,应一并研究保障个人私隐的措施,并与相关持份者持续沟通;

 

  • 长远而言,应进一步考虑探讨能否利用高新科技(如电子考核系统)协助考牌主任评核考生的驾驶考试路试表现;

 

  • 认真检视学习驾驶执照及驾驶考试表格的有效期;

 

  • 尽快采取合适措施,避免私人驾驶教师因租借应试车辆的编排太过紧迫,而出现多于一名考生在同一个考试时段登记使用相同车辆参与驾驶路试的情况;以及

 

  • 加强驾驶考试中心的场内管理,并与私人驾驶教师业界就其监察员工运作的工作保持沟通;确保驾驶路试有序而公正公平地进行。

 

关于公署未来的工作方向,陈积志表示未来数年,公署的重要工作目标是更着重于解决市民的实际面对的困难,目的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陈积志上任后提出三个策略性方向。第一,公署会特别着力推动以调解方式处理市民的申诉,迅速响应市民的要求,缓解市民的不满,化解社会矛盾和怨气,凝聚各方力量,全社会合力拼经济改善民生。

 

陈积志表示:「事实上,公署的调查及调解工作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公署会继续全力展开全面调查和主动调查行动,就行政失当的个案,特别是发现有系统性的流弊,公署会向相关部门或机构严正指出,提供实际改善建议,要求相关部门或机构改进,并监督落实进度。同时,公署亦会适时向社会及传媒公布,让大众知悉调查成果。另一方面,如公署认为个案不涉及行政失当,亦可选择以调解方式继续处理该个案,以解开求助市民的心结。我认为调查及调解工作的相互配合是快速处理市民日常困扰的最佳方式。调解工作不但不会淡化公署的调查职能,反而有助提升公署促进社会和谐的角色。」

 

就调解和部门间合作的两个策略性方向,如公署认为个案涉及轻微或没有行政失当,公署将以调解作为处理个案件的重点模式。另外,公署最近亦建议其他部门和机构考虑在其办公室内推广调解,以有效解决求助个案。公署还邀请其他部门和机构在其办公室任命一名调解协调员,处理轻微而适宜调解的求助个案。

 

第二个策略性方向是推动跨部门及机构的协调和合作。公署透过处理涉及跨部门跨机构协作的个案,以及持续举办讲座和工作交流会,着力鼓励部门及机构共同协作,从而优化行政安排,携手为市民提供更优良更到位的服务,增强巿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第三个策略性工作方向是重点宣扬「正面看投诉」的理念,向社会,特别是青少年朋友,提倡以正面、积极的心态及方式,以改善公共行政为出发点表达意见。

 

调查报告已上载至公署网页供公众参阅。

 

传媒如有查询,请电邮至enquiry@ombudsman.hk与外务组联络。

 

 

申诉专员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