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申诉专员公署公布就政府对建造业职业安全及健康的监管的主动调查行动报告
2025年4月16日
申诉专员陈积志今日(4月16日)宣布公署完成就政府对建造业职业安全及健康(职安健)的监管的主动调查行动,并向劳工处、屋宇署及发展局提出共40项主要改善建议。
欢迎按此浏览是次新闻发布会的直播片段。
近年建造业工程,无论是大型工务工程、兴建楼房、大厦维修以至小型家居内部装修工程,屡有发生致命工业意外,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在2018年至2023年六年间,建造业共发生108宗致命工业意外,占所有行业发生的致命工业意外超过八成。
陈积志表示:「这项主动调查行动,可以说是公署多年以来最大规模的主动调查行动,在调查期间,公署的调查人员详细审阅了多达40箱、总共超过九万页的文件,当中包括接近70个独立个案,亦派员多次进行各种类型和仔细的实地视察,全方位、多角度及深入审研课题。」
陈积志认为:「建造业当然对社会的经济发展及市民的居住环境,均有重要贡献,但生命无价,致命工业意外绝对是一宗也嫌多,问题必须严肃和竭力处理。在公署展开主动调查行动期间,公署留意到,现届政府着实积极采取多项针对性措施改善及提升建造业的职安健,包括修订职安健法例,大幅度提高罚则,加强阻吓力;修订工作安全守则,加强技术要求;多次进行特别执法行动,遏止不安全作业;更新强制性安全训练课程的内容,加强工人的安全意识;优化承建商注册续期的审批机制;制订修改《建筑物条例》的建议,加强对承建商的规管;加强规管工务工程认可名册上安全表现欠佳的承建商;大力推广『安全智慧工地』系统的应用等,对此公署表示高度赞赏。可惜致命工业意外仍然接连发生,每次发生工业意外,都令人悲伤和痛心。为保障工人安全,政府当局每一刻、对每一个工作的细节都绝对不能够松懈。综合调查所得,公署认为三个相关部门在不同方面仍有可改善之处。」
综合过往的致命意外事故、劳工处曾处理的投诉,以及公署进行的实地视察,公署发现,在多宗涉及高风险作业(如竹棚架、吊机、吊运等)的个案,「合资格的人」及「合资格检验员」(统称「合资格人士」)未有妥善检查装置或机械便贸然签署指定表格确认安全,甚至预先一次过签署多张表格。例如,「合资格人士」必须签署「表格五」(俗称「棚纸」)确认竹棚架安全,棚架才可以供工人使用。在一次实地视察中,公署发现「合资格人士」签署「棚纸」,确认已检查棚架而他的检查结果是棚架处于安全操作状态,但检查日期一栏竟然写上视察当日之后两日的日子。公署甚至发现有个案是棚架还未搭建完毕,「合资格人士」已经事先签署了「棚纸」确认安全。
此外,劳工处在调查一宗涉及起重机的致命工业意外时发现,两名身为注册专业工程师的「合资格检验员」,在不同日子,当中包括在风暴后,签署数张指定表格,述明事涉起重机处于安全操作状态,但他们其实并无进行所需的测试及检验。
陈积志表示:「这些『合资格人士』未有认真检查甚至完全未有作出任何检查,而不负责任地签署证明设备安全的表格,罔顾工人和大众安全,辜负社会付托和期望,他们必须受到法律制裁,社会唾骂。」公署认为,劳工处必须多管齐下加强监察,包括研究就各种高风险作业制订「检查清单」范本、要求「合资格人士」备存检查纪录、引入抽查制度等。长远而言,该处应研究建立电子平台供承建商及「合资格人士」上载检查纪录及表格,以方便监察及突击抽查,杜绝预先填写检查日期等不专业甚至是刑事欺诈的行为。
在2018年至2023年期间,建造业因违反职安健法例而罪成者,每年平均罚款金额只介乎8,000多元至10,500多元,相对高昂的工程费用和巨大金钱收益,阻吓力明显不足。其中被定罪最多及次多的两名承建商,上述六年间分别被定罪共77及56次,可见部分顽劣的建造业承建商显然是惯犯,他们视法例如无物,漠视职安健的程度实在令人震惊。公署欣悉,现届政府完成修订职安健法例,已于2023年4月28日生效的《2023年职业安全及职业健康法例(杂项修订)条例》,大幅增加违反职安健法例的罚则及延长检控时限。鉴于新罚则的实施时间尚短,劳工处应在新罚则实施一段时间后进行系统性分析,检视处方的检控工作成效及法庭就定罪个案所颁判的刑罚。
公署调查亦发现,多年来屋宇署一直遗漏处理劳工处转介的个案,以考虑是否对违反职安健法例并已定罪的承建商进行纪律处分。在2011年至2021年的十年间,该署只曾就一宗个案向承建商采取过一次纪律处分。公署曾详细了解为何多年来屋宇署遗漏处理个案。纪律处分机制下有两项准则:第一项准则是承建商在一段连续六个月的期间内于单一地盘触犯五项或以上与建筑工程相关的劳工安全罪行而被定罪;第二项准则是承建商因其建筑工程涉及致命事故触犯劳工安全罪行而被定罪。只要承建商触犯其中一项准则,屋宇署都可以进行纪律处分。公署发现,过去十多年,屋宇署每月收到劳工处提供的定罪个案一览表后,只侧重跟进触犯第一项准则的承建商以考虑进行纪律处分,至于触犯第二项准则的承建商,屋宇署承认过往误以为劳工处除了每月提供定罪个案一览表外,亦会主动将每宗个案的详细资料提供给该署以考虑是否进行纪律处分,因此没有再作跟进。
此外,上述唯一的纪律处分个案,是一宗在2009年发生的致命事故,但要延至2015年才完成纪律处分,历时逾六年。公署分析了事件经过,发现当中有多处延误,包括屋宇署在收到劳工处的转介一年后才完成分析并要求劳工处提供详细的个案资料、在获取资料的一年后才征询法律意见等,显示纪律处分程序冗长及效率低。犹幸,屋宇署对公署的观察从善如流,已在公署完成此报告前实施处理纪律处分个案的时间指标,并正尽力跟进过往遗漏的个案。
另一方面,数据显示,政府工务工程的工地安全表现显然较整体建造业为佳,这绝非侥幸,实是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之功。虽然如此,公署认为仍有可尽善之处。公署抽选了12个在2020年至2023年期间发生致命工业意外的工务工程项目,审研事涉承建商(即中标者)在标书评审中与工地安全表现有关的分数。公署发现,在多个项目,中标者在与工地安全相关的分项表现较弱,甚至在所有投标者之中排行最后,但仍然能够凭价格相宜或其他技术项目评分高而成功投得合约。虽然公署未有发现现时工务工程的标书评审出现「价低者得」的普遍系统性情况,但从审研的个案可见,投标者过往的工地安全表现未能获充分考虑,原因是工地安全有关的评分项目所占分数不高,而投标者之间的分数差异亦轻微,难以影响整体评审结果。
陈积志表示:「公署欣悉,在公署进行主动调查行动期间,发展局于2023年11月起引入新的标书评审制度,因应承建商的过往工地安全纪录设立加减分机制。发展局应继续适时检讨工务工程标书评审制度,确保只有安全表现水平达到标准的承建商才能够投得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8年至2023年六年间,共有45宗涉及装修及维修工程的致命意外,占建造业所有致命意外的42%,比例不低。公署从个案研究及实地视察,都经常发现装修及维修工程的安全措施非常不足,工人以至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和住户仍然欠缺基本安全意识。公署理解,全港装修及维修工程的数量庞大,实在难以单靠劳工处确保这类小型工程的安全水平,物业管理公司、法团、业主及住户亦应发挥共同监察的角色。事实上,物业管理公司、法团、业主及住户在职安健法例下亦有具体法律责任。若发生意外,他们都可能遭民事索偿甚至要面临刑责。公署认为,劳工处应大力加强对这些持份者的宣传教育,尤其强调在进行装修及维修工程时他们自身的法律责任,以及若发生意外可引致的刑事及民事法律后果和损失,藉此让他们明白确保工人的安全关乎他们的切身利益,并提供诱因聘用安全纪录良好的承建商和工人。
整体而言,公署就九大范畴,包括劳工处对高风险作业的规管;劳工处的巡查工作;劳工处的执法及检控工作;劳工处对注册安全审核员及注册安全主任的监管;屋宇署对注册承建商的规管;发展局对工务工程及承建商的监管;创新科技应用;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宣传推广,提出共40项改善建议。公署欣悉,劳工处、屋宇署及发展局接纳公署提出的所有改善建议。
陈积志表示:「要提升建造业的职安健,固然政府当局必须做好监管工作,但行业以及其他持份者,包括承建商、工人、工会、各类安全从业员,以至进行装修及维修工程的法团、业主、住户及物业管理公司,亦责无旁贷。我期望所有持份者一同为保障工地和工人安全努力,共同杜绝陋习,避免意外发生,造福社会。」
公署向劳工处提出的主要改善建议包括:
- 研究就各种高风险作业制订「检查清单」范本,并将其附加于相关的工作守则供「合资格人士」在进行检查或检验时使用,加强规范;
- 全面检视现行就各种高风险作业「合资格人士」备存检查纪录的规定,要求这些人士须备存指明的检查纪录,并按该处人员的指示出示以供查阅;
- 长远而言,应研究建立电子平台供承建商及「合资格人士」上载检查纪录及表格,方便监察及适时抽查,杜绝预先填写检查日期等不专业甚至是欺诈的行为;
- 检视进行全面和深入巡查的行动指引,务求更精准地拣选高风险的地盘,以及适切跟进所巡查的地盘,确保工地安全从系统上得到改善;
- 继续跟进法例修订工作,优化建筑工程的法定呈报机制;
- 在职安健罪行的新罚则实施一段时间后进行系统性分析,检视处方的检控工作及定罪个案的法庭判罚;
- 更主动跟进监察名单上的注册安全审核员及注册安全主任,例如多加观察相关人员在地盘的实际工作表现和审核他们提交的报告,以协助他们提升工作质素;
- 因应过往致命意外所得的惨痛教训,提醒包括注册安全主任及注册安全审核员在内的工地人员,在日常视察或进行安全审核时需注意的地方,加强他们洞察施工程序缺失的能力,从而提升其工作质素;
- 加强监察强制性安全训练课程的营办机构及导师,适时进行突击视察行动,以确保课程营办机构及导师的质素。若发现违规情况,该处应果断地采取规管行动;
- 考虑统筹各相关部门及机构推出建造业职安健的专题网站,让不同持份者及市民可以便捷地从该平台找到他们各自所需要的资讯;
- 透过大众传媒及物业管理公司的平台,大力加强针对业主、法团、物业管理公司及住户的宣传教育,尤其强调在进行装修及维修工程时他们自身的法律责任,以及若有意外可引致的法律后果和损失;以及
- 丰富有关意外分析的刊物及资料,加入不同持责者的角色及责任,包括具体说明各持责者应该如何避免意外。
公署向屋宇署提出的主要改善建议包括:
- 加快处理过往被遗漏的个案,尽快将当中获确立需展开纪律处分程序的个案转介注册承建商纪律委员会,让违规的承建商得到应有的惩处;以及
- 设立内部监察机制,确保所有由劳工处转介的定罪个案获适时跟进,以考虑对违规的承建商展开纪律处分行动。
公署向发展局提出的主要改善建议包括:
- 继续适时检讨工务工程标书评审制度,确保只有安全表现水平达到标准的承建商才能够投得项目;
- 继续检视涉及违反工地安全相关法例的规管条件,以达致更好的预防作用;
- 在推行各项推广措施一段时间后,检视「安全智慧工地」系统的应用情况,并针对业界提供的回馈意见,加大力度鼓励及支援私人建筑地盘更广泛应用系统,利用科技提升工地安全;以及
- 与建造业议会分享工务工程安全训练的经验,让建造业议会考虑提供资助作为诱因,将安全训练推广至私人工程,以提升工地安全水平。
调查报告已上载至申诉专员公署网页供公众参阅。
申诉专员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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