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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申诉专员公署公布就当局收回、翻新及重新编配公屋单位的安排的主动调查行动报告

2025年2月20日

申诉专员陈积志今日(2月20日)宣布公署完成就当局收回、翻新及重新编配公屋单位安排的主动调查行动,并向房屋署及香港房屋协会(「房协」)提出共19项主要改善建议。

 

有关新闻发布会直播片段,欢迎浏览公署YouTube重温。

 

今届政府除了努力不懈增加房屋供应,亦同时着力打击滥用公屋,两方面都取得积极成效。此外,房屋署及房协每年均会因不同原因收回不少公屋单位,例如租户在私人市场购买物业、购置资助出售房屋、迁入安老院舍、不幸离世或其他原因而自愿退回单位等。在过去五年(注),房屋署及房协分别平均每年收回约15,700个及1,100个公屋单位。有效率地收回及翻新公屋单位,以及尽早作出编配,有助缩短公屋申请者的轮候时间。

 

陈积志表示︰「今届政府切实觅地、建屋解决房屋问题,全力提量、提速、提效、提质,秉持为市民谋幸福的积极进取态度。当局在打击滥用公屋的工作上亦不断推出多项优化措施,成绩有目共睹。

 

在公署展开主动调查行动后,房屋署已主动采取不少优化措施,务求令翻新回收单位及重新编配给公屋申请人的过程可以加快。相关措施已于2024年11月开始分阶段执行。例如,该署已订立机制将空置单位的屋村资料提早告知承办商,让他们可以预先安排物料及人手;以及要求承办商优先翻新已获准租户接受的空置单位。该署亦修订「空置单位翻新津贴」计划,将适用范围扩展至所有楼龄的空置单位,让选择领取翻新津贴的准租户可提早入伙。公署对部门的工作予以肯定。公署认为房屋署及房协就收回单位程序、翻新及编配安排方面仍要进一步革新,以加快单位流转,确保珍贵的公屋资源不会被浪费。」

 

公署就探讨加快收回单位的流程、完善处理前租户遗留在单位内的物品的程序、优化翻新及编配回收单位的安排、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等,向房屋署及房协提出共19项改善建议。公署欣悉房屋署及房协接纳公署提出的所有改善建议。

 

公署向房屋署提出的主要改善建议为:

 

  • 改善独居租户离世后收回单位的程序,并修订相关工作指引;

 

  • 加强职员就独居租户离世后收回单位的工作的培训,让职员了解修订工作安排的流程;

 

  • 研究优化在「迁出通知书」所订期限届满后单位仍未腾空交回的处理程序;

 

  • 继续与上诉委员会成员紧密沟通,积极考虑不同改进建议,以让上诉审裁小组的裁决过程更畅顺完成;

 

  • 研究在可行情况下为单位收回后至再推出编配的工作订定目标;

 

  • 优化电脑系统以设立数据收集、统计及分析的功能,以提升处理翻新及编配回收单位的工作效率;以及

 

  • 改善与租户及其紧急联络人联络的安排,要求租户提供电邮地址以方便联络。

 

公署向房协提出的主要改善建议为:

 

  • 借鉴房屋署处理独居租户离世后收回单位的程序,修订相关工作指引;

 

  • 在修订有关处理独居租户离世后的工作指引后,为职员安排培训;

 

  • 检视处理前租户遗留在单位内物品的程序;

 

  • 更积极及果断处理未有交还单位的个案;

 

  • 硏究缩短现时收回单位后14天内发出翻新工程单的安排,作出适当修订以提升效率,以及制定相关监察机制;

 

  • 检视收回单位后的编配程序,研究在可行情况下为单位收回后至再推出编配的工作订定目标;

 

  • 改善电脑数据分析系统,以有效整合翻新及编配回收单位的数据,藉以强化工作效能;

 

  • 检讨处理翻新空置单位的流程及标准,加快工程进度,以缩短翻新单位时间;

 

  • 考虑效法房屋署,探讨向租户提供类似的空置单位翻新津贴的可行性;

 

  • 考虑效法房屋署,研究向因入住安老院舍及须服刑而交还单位的租户发出将来可获安排入住公屋的保证书;

 

  • 检视在租户获取其他形式的资助房屋后交还单位的安排;以及

 

  • 要求租户及其紧急联络人提供电邮地址以方便联络。

 

调查报告已上载至申诉专员公署网页供公众参阅。

 

注:房屋署以财政年度计算,房协则以历年计算。

 

申诉专员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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