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欄 調解實例:跨部門及機構從善如流 助使用輪椅長者解決資助難關 - 申訴專員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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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及跨部門協作

調解實例:跨部門及機構從善如流 助使用輪椅長者解決資助難關

2025年12月

求助人是一位使用輪椅的高齡長者,因健康狀況經職業治療師評估後擬改用電動輪椅,並向社會福利署(「社署」)申請購買電動輪椅的資助。按規定,申請人須獲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的醫生簽發所需證明,但醫生基於求助人目前居住於香港房屋協會(「房協」)的公屋單位環境不適合使用電動輪椅而未有簽發相關證明,求助人的申請因而受阻。其後,房協同意為求助人安排調遷,但新單位仍需進行改動以配合使用電動輪椅,求助人擔心無法負擔搬遷和裝修費用,故向公署求助。

 

公署感受到求助人的徬徨無助,迅速主動聯絡醫管局、社署及房協,提議進行調解。三方在檢視個案後,均表示理解求助人的情況,並積極提供協助。醫管局檢視個案後,最終簽發證明支持求助人申領資助以購置電動輪椅及進行居所改動工程;社署其後按求助人的申請發放有關資助;房協亦批准他的家居改動申請。此外,房協與社署保持緊密溝通,積極為求助人提供適切的支援,包括房協安排義工協助搬遷、轉介社會服務機構提供裝修服務,以及社署解說搬遷津貼的細節。

 

求助人非常感謝公署提出調解的安排,令問題得以圓滿解決。此個案亦顯示相關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通情達理,透過協作積極採取合適行動處理求助,協助有需要的市民排解困難。

 

**改編自真實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