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欄 調解實例︰郵政署迅速處理失物認領  失主煩惱迎刃而解 - 香港申訴專員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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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及跨部門協作

調解實例︰郵政署迅速處理失物認領  失主煩惱迎刃而解

2025年2月

求助人在街上遺失銀包,翌日獲好心街坊告知已把他的銀包投進郵筒內,求助人於是立即聯絡郵政署要求取回失物。然而,根據郵政署處理失物的程序,職員無權把失物直接交還失主,只能將失物交由警務處處理,並請求助人先向警務處報失,以便聯絡他認領失物。

 

求助人不解郵政署已確認他是失主身份後仍不直接歸還失物,認為他們的作風官僚,處理失物的程序亦不合理,故向公署求助。

 

公署了解求助人的個案後,立即聯絡郵政署,希望透過調解方式簡單、快捷處理事件。郵政署檢視個案後得悉求助人的銀包已交給警務處,便隨即聯絡警務處,協助求助人即日取回銀包。調解期間,郵政署向求助人解釋職員是按既定程序處理失物,但同意可在諮詢警務處後研究檢討及如何改善有關程序。

 

求助人非常滿意他的個案藉公署的調解獲迅速解決,並期望郵政署可盡快改善處理失物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