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申诉专员公署公布就有关路旁残疾人士专用泊车位的措施及使用情况的主动调查报告
2023年4月27日
申诉专员赵慧贤今日(4月27日)在新闻发布会宣布完成有关路旁残疾人士专用泊车位(「路旁专用泊位」)的措施及使用情况的主动调查,并向运输署提出共11项改善建议。
运输署由2021年1月29日起扩展路旁专用泊位的使用资格,容许「司机接载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士泊车证明书」(「证明书」)持有人在接载指定的下肢肢体行动不便残疾人士时,可以免费使用路旁专用泊位(「新措施」)。该些泊位以往只供「伤残人士泊车许可证」(「许可证」)持有人使用。新措施加剧了路旁专用泊位供不应求的情况,而有关泊位涉嫌被滥用的情况亦有所增加。
许可证及证明书的订立制度和背景不同,两者的审批准则及申请资格亦各异。申诉专员公署的调查发现,运输署未有理顺相关差异及深入评估实际推行新措施时所遇到的各种问题,以致该署在制定有关措施的过程、评估泊位的供应情况、审批申请、防止滥泊和跟进调查投诉个案方面皆有不足。
赵慧贤表示:「运输署推行新措施将路旁专用泊位的使用资格扩展至证明书持有人,是考虑到残疾人士的出行需要,促进他们融入社区,并支援照顾者以减轻他们的负担。本署认同这目标与现行政策的方向一致。不过,运输署透过行政措施达致有关目标前,似乎未有预计当证明书及许可证持有人均可免费使用路旁专用泊位时,两者在审批申请和防止滥用等方面的差异会引发问题。运输署须确保残疾程度相若的下肢残疾人士,不论他们是驾驶者或是被接载者,都可使用路旁专用泊位。然而,该署在未有理顺相关差异及深入评估实际推行新措施时所遇到的种种问题,便推行新措施,容易招致受影响人士不满。运输署有必要正视许可证和证明书的差异,以及采取措施以防止路旁专用泊位被滥用。」
公署向运输署提出共11项改善建议,包括:
- 厘清设置路旁专用泊位的政策和定位,以及充分评估有关泊位的需求及供应情况,并为各项工作定立时间表及定期检讨工作进度;
- 定期进行路旁专用泊位使用率的调查,并将收集所得的数据向公众发放;
- 全面检视证明书的申请资格、审批准则及处理滥泊的程序;检讨并加强措施以遏止各种不当使用证明书的行为;
- 继续推展在路旁专用泊位设置智能监察系统的工作,以加强监察有关泊位的使用情况;以及
- 长远而言,考虑及研究能否透过修改法例以处理因许可证及证明书订立制度和背景的不同,而出现不同的审批程序、申请资格及使用限制等情况。
运输署大致接纳公署提出的改善建议。
调查报告已上载至申诉专员公署网页www.ombudsman.hk供公众参阅。
申诉专员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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