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申訴專員2019/20年度工作量創新高
2020年7月8日
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7月8日)向公眾發表2019/20年度申訴專員年報。申訴專員公署接到的投訴個案數目飆升,是去年的近四倍。
趙慧賢說:「很多時候,因為某些事件發生,公署的電子信箱便隨即收到數以千百計的投訴。為應付這種史無前例的現象與工作量,我們訂定了新措施及程序;而面對來自四方八面的高漲情緒,我們亦格外謹慎,保持不偏不倚及專業的態度。」
公署在2019/20年度接到共19,767宗投訴,較上年度的4,991宗增加296%。在接到的投訴個案中,有15,034宗為同類主題投訴的從屬個案,這亦是歷來最高。公署完成處理的投訴個案達19,838宗(佔95.7%),包括由上年度轉入的個案。當中, 17,031宗投訴個案由於缺乏充分理據跟進,或受公署職權範圍或條例所限,經評審後已經終結;其餘2,807宗則已跟進並終結。
在240宗以全面調查方式終結的個案中,有152宗(佔63.3%)的結論是「成立」、「部分成立」或「投訴不成立,但機構另有缺失」。以查訊方式終結的個案有2,418宗,公署在其中369宗(佔15%)發現所涉部門/機構有缺失或不足之處。此外,公署在年度內完成了10項主動調查。
儘管接到的個案數目之多屬史無前例,公署仍能夠在服務承諾的時限內完成處理個案,有93.5%的個案在三個月內跟進並終結,99.3%則在六個月內終結。
在年度內,公署完成全面調查及主動調查後,提出合共177項建議。截至6月30日,共有159項建議(佔89.8%)已獲所涉部門及機構接納並同意落實,其餘18項(佔10.2%)則尚在考慮中。
公署以調解方式終結了149宗投訴個案(佔5.3%)。每宗個案的平均處理時間約13.4天,當中89.3%的個案在一個月內完成,而超過32%的個案更在五天內解決。逾91%投訴人對公署調解員的表現感到滿意,而所有被投訴部門及機構對調解結果都給予正面評價。
本報告年度內,公署接到涉及公開資料的投訴共有100宗,數目亦是歷來最高,可見公眾對開明問責政府的期望日益提高。在這類個案中,公署發現40宗有不足之處。
年報全文可於申訴專員公署網站瀏覽或下載。
申訴專員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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