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申訴專員公署公布有關「食物環境衞生署發出『食物安全命令』後公布商號名單與否的決定準則」的主動調查結果
2017年6月28日
申訴專員劉燕卿今日(六月二十八日)宣布,申訴專員公署完成了一項主動調查,課題是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發出「食物安全命令」(「食安令」)後公布商號名單與否的決定準則。在該項調查中,公署集中檢視了食環署在二○一四年九月至十一月期間就「劣質食油」事件發出三道「食安令」當中何以就向公眾發布商號名單與否,有不同的決定。
2. 有關調查報告已上載至申訴專員公署網頁 www.ombudsman.hk,供公眾參閱。
申訴專員公署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