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申訴專員主動調查私家醫院低收費病床的使用
2019年7月10日
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7月10日)宣布展開主動調查,審研政府在監察和推廣私家醫院低收費病床的使用上,是否有可改善之處。
本港有兩間私家醫院須按照批地條款,提供不少於兩成的病床為低收費病床。該兩間醫院現時合共提供164張低收費病床。衞生署負責監察該兩間私家醫院提供低收費病床的情況,確保醫院遵從相關的批地條款。
根據規定,低收費病床的每日住院費用(包括病床、膳食及護理服務)不得超出公立醫院三等病床的最高收費(現時為每天港幣120元);其他醫院費用(例如手術室、化驗、X光檢查及藥物的費用)則不得超出該私家醫院二等病床的同類費用的一半。申訴專員公署初步查訊發現,兩間私家醫院雖有按照批地條款提供低收費病床,惟有關病床的使用率尚有改善空間。
另一方面,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先後與上述兩間私家醫院簽署協議,於流感高峰期由該局轉介合適的公立醫院病人,使用該兩間私家醫院的低收費病床。獲轉介的病人只須支付等同公立醫院的基本住院費用,其餘費用由醫管局負責。醫管局在2017年的夏季流感高峰期及2017/18年度冬季流感高峰期曾啟動有關協議,但分別只有35名及25名公立醫院病人獲轉介。獲轉介的病人數目偏低,反映現行的轉介機制未能改善低收費病床的使用率,對於紓緩公立醫院病床需求的作用亦很有限。
有鑑於此,申訴專員決定向食物及衞生局、衞生署及醫管局展開主動調查。趙慧賢說:「公立醫院病床服務的需求甚為殷切,私家醫院的低收費病床如能得以善用,應有助減輕公營醫療系統的負擔。這項主動調查將會審研和探討當局如何可進一步善用私家醫院的低收費病床。」
申訴專員歡迎市民於2019年8月11日或之前,以書面方式就上述課題向申訴專員公署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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