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申訴專員主動調查政府實施汽油及石油氣車輛廢氣排放新管制措施的安排
2015年4月14日
申訴專員劉燕卿今日(四月十四日)宣布展開主動調查,審研運輸署及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於二○一四年九月實施汽油及石油氣車輛廢氣排放新管制措施一事上,是否有籌劃及安排不足之處。
因應路邊空氣污染問題惡化,政府於二○一四年九月一日起實施管制車輛廢氣排放新措施,將氮氧化物排放列入管制,以改善路邊空氣質素。在新措施下,環保署會在全港不同地點放置可檢測氮氧化物及其他廢氣的遙測儀器,如儀器偵測到駛經的車輛超過廢氣標準,會向車主發出「車輛廢氣測試通知書」。收到通知書的車主須於十二個工作天內,把車輛送到環保署指定的「車輛廢氣測試中心」接受底盤式功率機(俗稱「跑步機」)廢氣測試,如車輛未能通過相關測試,運輸署可吊銷有關車輛的牌照。
新措施用意可取。然而,申訴專員公署最近收到投訴,指有車輛剛通過運輸署的車輛年檢不久,便接獲環保署通知其車輛須進行「跑步機測試」。
申訴專員公署的初步調查發現,運輸署車輛年檢時涵蓋的「怠速廢氣測試」,採用的標準並不包括氮氧化物的排放,而現時該署作年檢的二十二個「指定車輛測試中心」亦沒有加設檢測氮氧化物排放的跑步機,意味着即使車輛通過運輸署的年檢,也未必能通過環保署的廢氣排放新措施的要求。此外,現時環保署認可作跑步機測試的「指定車輛廢氣測試中心」在全港只有四個,能否足夠應付環保新措施衍生的測試及維修需求,存在極大疑問。
另一方面,基於運輸署「指定車輛測試中心」的營運者,曾向兩個部門反映安裝「跑步機」所面對的各種問題(如人手、設備、空間及測試對附近環境造成的噪音滋擾等),運輸署及環保署至今仍未有時間表,訂定何時落實將「指定車輛測試中心」的設備和功能提升至可進行「跑步機」測試。申訴專員深切關注,環保署與運輸署於推行新措施上,有否籌劃及協調不足,以及兩個部門事先有否充分考慮現有的配套設施(如維修中心和車輛測試中心的數量及技術水平)的應付能力。
劉燕卿說:「環保署與運輸署希望透過新措施,加強對汽車廢氣排放的管制,其原意是好的,但假如兩個部門在推行新措施上協調不足,推行前又沒有周詳考慮及安排好配套設施,則不但影響推行新措施的成效,更會對車主造成困擾和不便。」
公署這次主動調查的審研範圍包括:
(一)環保署與運輸署於推行汽油及石油氣車輛廢氣排放新管制措施上的籌劃和協調是否足夠;
(二)環保署與運輸署就實施新措施所作的配套安排是否適切足夠;以及
(三)可予改善之處。
申訴專員歡迎市民以書面提出意見。請於二○一五年五月十五日或之前把意見送達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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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
二○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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