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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 申诉专员邀请公众就屋宇署「强制验窗计划」的执行提供意见

2018年8月2日

申诉专员刘燕卿今日(八月二日)邀请公众就屋宇署「强制验窗计划」的执行提供资料及/或意见。

 

「强制验窗计划」于二〇一二年六月起实施。该计划规定楼龄达十年或以上的私人楼宇(不高于三层的住用楼宇除外)的业主,如接获屋宇署的「强制验窗法定通知」(「验窗通知」),便须就楼宇的所有窗户安排检验及(如有需要)修葺。自「强制验窗计划」实施起至二〇一八年五月,申诉专员公署接获有关屋宇署没有妥善执行有关计划的投诉共有50宗。

 

此外,本署留意到堕窗意外近年时有发生。有旧楼的窗户状况欠妥,但屋宇署迟迟未有把有关楼宇纳入「强制验窗计划」,亦曾有大厦单位的窗户在强制验窗后不久堕下。上述情况令人关注。因此,申诉专员向屋宇署进行主动调查,以审研该署在执行「强制验窗计划」是否有不足之处及可改善的地方。这项主动调查的研究范围包括:

 

(1) 屋宇署订定「强制验窗计划」目标楼宇的情况﹔

(2) 屋宇署发出「验窗通知」的程序﹔

(3) 屋宇署就监察「验窗通知」遵办情况的机制﹔以及

(4) 屋宇署对各类违规的执管情况。

 

为了令调查更全面,申诉专员现邀请公众于二〇一八年九月二日或之前以书面方式向公署提供相关资料及/或意见。

 

地址:香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30楼
传真:2882 8149
电邮:complaints@ombudsman.hk

 

申诉专员公署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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