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新闻稿 – 申诉专员发表最新一期年报
2015年7月16日
申诉专员刘燕卿今日(七月十六日)向公众发表自二○一四年四月就任以来首份年报,报告显示在年度中以调解方式成功处理的投诉个案数目达138宗,是上一年度的3.6倍,数字刷新了历年纪录。
调解工作
本年度内,自愿参与调解的被投诉机构由去年的11个增至今年的25个,显示有更多机构愿意以调解方式解决投诉。以投诉个案性质而言,大部分成功调解的个案是有关行动延误,其次是出错、意见/决定错误,以及监管不力。
申诉专员刘燕卿表示:「当投诉的主要事项只涉及轻微的行政失当,甚或不涉及行政失当,我们可决定以较便捷的调解方式处理个案;节省了的人手可投放到涉及较严重行政失当投诉个案的全面调查,以及为改善各机构的行政体制、效率和程序而进行的主动调查。」
调查工作
本年度公署接到的查询有12,940宗,是近五年来最高的数字;接获的投诉共5,339宗,年度完成的全面调查及主动调查分别达314宗及7宗。
公署完成的7项主动调查课题包括医院管理局的病历管理;政府对店铺阻街的执法行动;政府对旅馆业的规管;对公营房屋现有租户居住资格的监察机制;教育局拒绝提供教师注册数据的问题;「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的追讨欠款程序;以及对易燃雪种的规管。
公署在完成全面调查及主动调查后,提出合共218项建议。截至二○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有192项(占88.1%)已获所涉部门及机构接纳并予落实,另有25项(占11.5%)尚在考虑中。
《道歉法》
另外,公署一直鼓励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对道歉持更开放的态度。在公署完成处理的投诉个案中,被投诉机构向投诉人致歉的有275宗,当中253宗(占92%)的事涉机构在公署介入后道歉,而以调解方式成功解决的个案中,有12宗个案的所涉机构向投诉人致歉。
刘燕卿表示:「我们欢迎政府最近就《道歉法》展开公众咨询。立法保障进行道歉的个人和机构,使他们无须担心因道歉而要负上的额外法律责任。道歉有助减低投诉人的怨气,化解纷争,恢复互信,重建社会凝聚力。」
《公开资料守则》
在本年度,公署完成了54宗涉及《公开数据守则》(「《守则》」)的个案,并在22宗个案中发现所涉机构出错,当中有12宗个案是无理拒绝向市民提供所索取的全部或部分数据,或就提供数据附加不必要的条件。公署就若干涉及拒绝索取资料要求的投诉进行了深入调查,促使相关机构更加了解提高公共行政透明度的精神。
展望
展望来年工作,申诉专员刘燕卿表示:「我们会提升公署在主动调查工作方面的透明度,尽量把审研过的课题结果,以主动调查报告形式公布;公署会监察制订《道歉法》的进展,并继续鼓励公职人员勇于为错误道歉;公署亦会加强向政府部门和公营机构推广《公开资料守则》的理念和实践。」
年报全文可于公署的网站浏览或下载。
申诉专员公署
二○一五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