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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 申诉专员公署公布有关「食物环境卫生署发出『食物安全命令』后公布商号名单与否的决定准则」的主动调查结果

2017年6月28日

申诉专员刘燕卿今日(六月二十八日)宣布,申诉专员公署完成了一项主动调查,课题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发出「食物安全命令」(「食安令」)后公布商号名单与否的决定准则。在该项调查中,公署集中检视了食环署在二○一四年九月至十一月期间就「劣质食油」事件发出三道「食安令」当中何以就向公众发布商号名单与否,有不同的决定。

 

2. 有关调查报告已上载至申诉专员公署网页 www.ombudsman.hk,供公众参阅。

 

 

申诉专员公署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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