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新闻稿 – 申诉专员公署公布「房屋署及水务署就公共屋村公共地方和空置单位的水费交收安排」主动调查报告
2017年6月28日
申诉专员刘燕卿今日(六月二十八日)宣布,申诉专员公署完成了一项有关公共屋邨公共地方和空置单位的水费交收安排的主动调查。调查报告已上载至申诉专员公署网页www.ombudsman.hk,供公众参阅。
2. 公共屋邨公共地方及住宅单位空置期间的水费,须由房屋署代表香港房屋委员会向水务署缴交。然而,公署在处理一宗投诉个案时发现某公共屋村的房屋署外判管理公司,竟然把某住宅单位空置期间的应缴水费通知书,交由其后承租该单位的租户去缴费。公署亦发现水务署没有正视有不少屋村的房屋署应缴水费帐户是长期欠缴水费。而两署在涉及租户的供水用户权转名安排的混乱,更令到有部分欠款要全数注销,导致公帑损失。
3. 是次主动调查揭示,两个部门在处理公共屋邨水费交收事宜上有欠妥善,以致出现上述的行政混乱情况。
4. 就两署不足之处,公署提出了五项改善建议。
申诉专员公署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