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新闻稿 – 申诉专员主动调查政府对为行动困难人士提供复康车辆服务的监管
2014年11月20日
申诉专员刘燕卿今日(十一月二十日)宣布展开主动调查,审研政府当局如何落实二OO七年定下的为未能使用公共交通服务的残疾人士提供「特别交通服务」的政策,以及有否就违规经营接载服务订立措施,以保障残疾人士的安全和权益。
根据政府统计处二OO九年出版有关香港的残疾人士及长期病患者的专题文章,在二OO七年全港约有187,800名肢体残障人士。虽然现时有部分公共交通工具已提供无障碍设施供残疾人士使用,但对于一些未能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残疾人士而言,「特别交通服务」,例如复康巴士、或其他符合规格的私人接载服务,对他们十分重要。
康复咨询委员会于二OO七年制订《香港康复计划方案》,为残疾人士融入社会定下政策方针,当中建议政府在通道设施和交通方面,为残疾人士建设一个无障碍的环境,包括为未能使用公共交通服务的残疾人士提供「特别交通服务」。然而,截至二O一三/一四年度,全港只有约135辆由香港复康会营运的复康巴士为残疾人士提供「特别交通服务」。由于求过于供,每年仍有数以万计的人次预约使用复康巴士接载服务未获安排。纵使另外有个别机构为残疾人士提供私人接载服务,「特别交通服务」供应不足的问题似乎颇为严重,以致私下改装车辆以接载轮椅人士的违规经营情况(无牌复康车辆)不时出现。
申诉专员公署得悉,不少残疾人士由于无法使用合法的「特别交通服务」,为解决交通上的需要,惟有无奈地使用违规经营的无牌复康车辆。然而,这些车辆的设施装置是否符合规格、残疾乘客的安全及权益是否受到保障,存在很大疑问。
因此,申诉专员认为有必要调查政府如何落实「特别交通服务」的政策和跟进「特别交通服务」供应不足的问题,以及有关部门有何针对违规经营无牌复康车辆的措施。
刘燕卿表示:「本港人口不断老化,预计有行动困难人士的数目只会有增无减,『特别交通服务』不足的情况将日趋严重。假如有需要的人士因为『特别交通服务』不足而被迫使用无牌复康车辆服务,情况非常值得关注,因为该些违规服务无论从车辆的安全装置、司机对照顾残疾人士的专业训练,以至汽车保险涵盖范围等均成疑问。为协助政府防患于未然,本署决定就有关课题展开主动调查,以查找是否有可改善之处。」
公署这次主动调查的审研范围包括:
(1) 政府落实「特别交通服务」政策的进度,和就「特别交通服务」不足的问题作出的跟进;以及
(2) 政府有关部门针对违规经营无牌复康车辆所采取的措施。
申诉专员欢迎市民以书面提出意见。请于十二月十九日或之前把意见送达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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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2882 8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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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专员公署
二O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