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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 申訴專員發表最新一期年報

2017年7月18日

申诉专员刘燕卿今日(七月十八日)向公众发表二〇一七年度的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大部分政府部门都乐意接纳申诉专员公署的建议,就其不足之处作出改善。报告亦指出,近年涉及公开资料的投诉个案有上升趋势,而过去一年接获的相关投诉个案数字更是历年最高的。另一方面,公署继续致力推动以调解作为处理投诉的方式、调拨更多资源进行主动调查,以及透过不同方式公布调查结果,让公众更了解公署的工作。

 

政府部门乐意接纳建议

 

公署在报告年度内,完成全面调查及主动调查后,提出了合共254项建议。截至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共214项(占84.3%)已获所涉部门及公营机构接纳并予落实,另有40项(占15.7%)相关部门尚在研究中。

 

刘燕卿说:「公署的调查工作是促成变革的催化剂:不少政府部门和公营机构因应公署的调查和建议引进了改善措施,从而提高行政质素和效率。多年来,公署的建议绝大部分获部门及公营机构接纳。此外,不少个案在我们完成调查和提出建议之前,有关的政府部门和公营机构已迅速作出改善,可见我们调查有正面作用。」

 

公署不单提出建议,亦会监察部门和公营机构执行建议的情况,直至建议落实为止;若发现有任何建议未完全落实,公署会要求有关部门和机构解释。

 

报告亦指出,政府部门即使接纳了公署的建议并采取相应行动,有些问题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例如需要额外拨款、制订政策、重组部门架构,甚或修改法例,过程需时。此外,某些长期持续的问题,当部门加强执法时,违例者往往都想到新的计策回避,政府部门须与违例者进行无休止的斗智斗力。不过,只要各方努力便会有成果,例如政府在报告年度内开始实施的店铺阻街定额罚款规例,便有效地打击长期存在的店铺违例扩展营业范围的问题。

 

《公开资料守则》

 

公署在年度接获达85宗涉及公开资料的投诉个案,刷新了这类投诉的历来最高记录,其中涉及《公开资料守则》所涵盖的政府部门及机构的有72宗;全年有32宗个案发现政府部门有失当之处,较令人关注的是当中有16宗是无理拒绝向市民提供所索取的资料。公署年度内完成处理了13宗涉及向并非《公开资料守则》所涵盖的公营机构索取资料的投诉个案,其中四宗发现所涉机构有错失。

 

刘燕卿表示:「本署近年接到涉及公开资料的个案,不论是投诉《公开资料守则》(《守则》)所涵盖的政府部门或机构,还是《守则》涵盖范围以外的公营机构,均有上升趋势。本署希望,政府能加快步伐,尽早进行立法以订明市民有索取资料的权利。」

 

道歉法

 

制订道歉法例是公署一直大力提倡的措施,公署感谢政府就道歉法例展开立法的工作,并欢迎立法会于七月十三日三读通过《道歉条例草案》。在年度内完成处理的投诉个案中,有248宗个案的被投诉机构向投诉人致歉,当中有230宗个案(占92.7%)所涉机构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或在公署介入后向对方道歉。

 

调解

 

在年度内,共有133宗投诉个案以调解方式结案,参与调解的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共22个。以投诉个案性质而言,大部分成功调解的个案是有关部门延误/没有采取行动,其次是出错、意见/决定错误,以及监管不力。每宗个案的平均处理时间约13.4天,当中88.7%的个案在一个月内完成。在有回复公署的问卷调查的投诉人和机构中,91.7%的投诉人及所有参与的部门/机构都认同调解达到他们预期的目的。

 

调查工作

 

在年度内,公署接获的投诉共4,862宗,其中有218宗是以全面调查方式处理。公署亦完成了11项主动调查(上一年度为8项),是历年中最多的,另有15项仍在进行中。

 

公署一贯本着是其是、非其非的宗旨进行调查,并一般会把主动调查报告透过不同方式公开。若发现被调查的部门或机构处事不当,公署定会在报告中作出批评。若发现其实是公众对他们有所误解,公署亦会在报告中还部门和机构公道。

 

展望

 

刘燕卿展望来年工作时说:「我们期望公署的调查工作继续发挥作用,促使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改善公共行政。公署会继续致力推动调解,进一步提升处理查询及投诉个案的效率。此外我们会继续积极进行主动调查,以不同方式提高公署工作的透明度,并透过不同的宣传策略及渠道,加深各界对公署工作的认识。」

 

年报全文可于公署的网站www.ombudsman.hk浏览或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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