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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 申诉专员公署公布有关政府监管私营医疗机构提供疫苗机制的主动调查结果

2021年3月4日

申诉专员赵慧贤今日(3月4日)宣布,申诉专员公署完成有关政府监管私营医疗机构提供疫苗机制的主动调查。

 

2019年7月本港有医务中心涉嫌提供冒牌九价子宫颈癌疫苗。事件被传媒广泛报道,公署亦接获多宗有关投诉。申诉专员认为政府必须做好把关工作,确保市面疫苗的品质和安全。公署藉是项主动调查探讨政府当局现行监管私营医疗机构提供疫苗的机制是否有可改善之处,并加强公众对政府监管工作的认识。

 

公署的调查发现,就一般出现水货或假货风险不高的疫苗,过往政府当局对私营医疗机构提供的疫苗已有颇全面的监管。然而,对于供不应求的疫苗,当局过往的监管机制并不足够,包括:卫生署的市场监测机制的风险评估因素未有包括药剂制品的供求情况、该署并无权力单纯以侦查冒牌疫苗为由例行巡查私营医疗机构,以及部门未有针对接种疫苗的主要群组及早做好教育宣传。犹幸,卫生署和海关于有关九价子宫颈癌疫苗事件后迅速采取行动,调查有关私营医疗机构及作出拘捕,并引入多项加强监管措施,包括针对曾进口未经注册九价子宫颈癌疫苗作再出口用途的持牌批发商进行特别巡查、卫生署把所有涉及未经注册九价子宫颈癌疫苗的已签发进出口许可证交予海关作付运后核查,以及主动调查可疑的私营医疗机构等。此后,有关九价子宫颈癌疫苗的投诉数字迅速回落。

 

惟上述疫苗事件后,食物及卫生局和卫生署并无主动向市民详细交代政府监管私营医疗机构提供疫苗的机制,以及因应事件而引入的加强监管措施,以助释除市民疑虑并教导他们如何保障自身健康和权益(例如如何查证疫苗是否已注册和如何验证九价子宫颈癌疫苗的真伪)。同时,市民如能掌握相关资讯并提高警觉,亦可令当局的监管和执法工作事半功倍。

 

公署在调查报告向当局提出四项建议:(一)密切观察加强监管措施的成效及按需要作出调整;(二)将药剂制品于市场的供求情况纳入为卫生署的市场监测机制的风险评估因素;(三)检讨就重大药剂制品事件发布有关资讯的机制;以及(四)提高有关新引进疫苗的资讯的透明度。

 

调查报告已上载至申诉专员公署网页供公众参阅。

 

申诉专员公署

 

传媒如有查询,请电邮至enquiry@ombudsman.hk与外务组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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