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新闻稿 – 申诉专员主动调查有关路旁残疾人士专用泊车位的措施及使用情况
2021年9月23日
申诉专员赵慧贤今日(9月23日)宣布展开主动调查,审研有关路旁残疾人士专用泊车位的措施及使用情况。
残疾人士专用的路旁泊车位,以往只供持有「伤残人士泊车许可证」(「许可证」)的残疾驾驶者使用。由2021年1月29日开始,运输署将有关泊位的使用资格扩展至持有「司机接载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士泊车证明书」(「证明书」)的人士,以方便他们接载指定的行动不便残疾人士出行。
根据运输署资料,现时本港约有450个残疾人士专用的路旁泊车位。截至2021年3月中,该署共发出了1,816张许可证及1,790张证明书。运输署实行上述新措施后,公署收到相关投诉,指措施令路旁残疾人士专用泊位供不应求的情况更趋严重,加上有持证明书的人士涉嫌滥用证明书,包括长时间占用或在没有接载残疾人士的情况下使用路旁残疾人士专用泊位,因而减低了残疾驾驶者使用有关泊位的机会。此外,有意见认为执法人员难以确定证明书持有人驾车进出相关泊位时是否正在接载其证明书指定的残疾人士,新措施增添了执法难度。
赵慧贤表示:「运输署准许证明书持有人使用路旁残疾人士专用泊位,顾及未能驾驶并且因下肢肢体伤残导致行动不便的人士之出行需要,本意良好。然而,路旁残疾人士专用泊位数目有限,若缺乏有效的监察机制,可能会影响真正有需要使用该些泊位的残疾人士。因此,我们决定展开这项主动调查,审研运输署有关路旁残疾人士专用泊位的工作,包括许可证及证明书的签发情况,专用泊位的供应和使用条件,以及对专用泊位使用情况的监察等,并在有需要时提出改善建议。」
申诉专员欢迎市民以书面提出意见。请于2021年10月23日或之前以书面方式向申诉专员公署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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