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新闻稿 – 申诉专员主动调查政府土地上弃置车辆的问题
2021年6月22日
申诉专员赵慧贤今日(6月22日)宣布展开主动调查,审研政府土地上弃置车辆的问题。
近年,不时有传媒报道,长期有废弃车辆停放在各区的公众车位或路旁,但相关政府部门多年来除了没有迅速移走车辆外,亦未见积极执法及采取有效措施以遏止有关行为,导致问题持续。
审计署在2000年的第34号报告书中已指出本港欠缺规定登记车主须负责妥善处置其废弃车辆的法例,并建议当局考虑修订现行法例,惩罚没有妥善处置废弃车辆的不负责任车主。申诉专员公署初步查讯得悉,若公共道路上的弃置车辆造成危险或阻碍交通,香港警务处现时会根据《道路交通条例》处理。至于其他在政府土地上不涉及危险或造成交通阻塞的弃置车辆,则由地政总署(或授权运输署)根据《土地(杂项条文)条例》在事涉车辆上张贴通告,要求占用人在限期前将车辆移走,否则政府当局会将车辆移走及充公,并考虑检控相关占用人。
然而,自2007年至今未有成功检控的案例。据了解,对于在政府土地弃置车辆的个案,即使地政总署能取得最后登记车主的资料,亦往往难以追查占用人的身份及掌握足够证据作出检控。
赵慧贤表示:「弃置车辆的问题在全港多区均有出现而且持续多年未见改善,令人怀疑现时政府当局的策略和措施是否足够和有效。因此我决定展开这项主动调查,审研运输署及地政总署就政府土地上弃置车辆问题的应对措施成效,并在有需要时提出改善建议。」
申诉专员欢迎市民以书面提出意见,并于2021年7月22日或之前送达申诉专员公署:
地址:香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30楼
传真:2882 8149
电邮:complaints@ombudsman.hk
申诉专员公署
传媒如有查询,请电邮至enquiry@ombudsman.hk与外务组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