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新任申诉专员赵慧贤女士于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履新
2019年4月9日
申诉专员赵慧贤女士于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履新,展开五年任期。是项委任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根据《申诉专员条例》(第397章)作出。
接受这任命前,赵女士服务香港警队超过36年,在调查、执行、政策制定及人事管理方面经验丰富,也具备卓越的领导才能和沟通技巧。作为首位出任警务处副处长的女性,她备受政府内外人士尊重,亦获得社会各界认同。
前任申诉专员刘燕卿女士已于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完成任期。
申诉专员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