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新任申訴專員趙慧賢女士於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履新
2019年4月9日
申訴專員趙慧賢女士於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履新,展開五年任期。是項委任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根據《申訴專員條例》(第397章)作出。
接受這任命前,趙女士服務香港警隊超過36年,在調查、執行、政策制定及人事管理方面經驗豐富,也具備卓越的領導才能和溝通技巧。作為首位出任警務處副處長的女性,她備受政府內外人士尊重,亦獲得社會各界認同。
前任申訴專員劉燕卿女士已於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完成任期。
申訴專員公署
